科技道德的本质科技道德本质上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科技人员的道德,是在科技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受社会生产方式所制约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科技人员是科技道德的主体,是劳动者。马克思指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劳动者的范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1),第14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广大科技工作者,不管他们学识多渊博,仍然是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者,他们不占有大量的科研工作需要的生产资料,出卖的是自己的劳动力。他们与一般劳动者相比较,只不过是劳动条件比较优越一点,收入比较丰厚一些。他们在科技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技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与在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如生产活动、军事活动、商业活动等)基础上形成的道德,具有不同的特点,如独特的全人类性、高度的科学性、较大的稳定性等等。科技道德表现的是科技人员特有的道德心理、道德习惯、道德传统和道德准则。另一方面,科技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也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是属于思想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在阶级存在的社会里,科技道德也具有一定的阶级性。虽然科学技术本身无阶级性,但科技人员不是超阶级的,他们是属于一定阶级或阶层的人,他们的道德难免打上阶级的烙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