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权君主制
封建专制君主政体的一种形式。其最显著特征是政教合一,世袭君主不仅为世俗政权首脑,而且是宗教机构的领袖,集最高政治和宗教权力于一身。在这种制度下,宗教是维系政治统治的重要支柱,君主被视为神的化身或代表,并直接操纵宗教机构。中世纪的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都是这种制度的典型。在拜占庭帝国,基督教自6世纪成为国教,皇帝作为上帝的代表拥有教会的最高权力,掌握宗教会议的召集权,并决定参加宗教会议的人选。阿拉伯帝国本身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真主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及其继承者们经过“圣战”逐步建立起来的。穆罕默德最初于622年在麦地那建立起神权国家,后来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即“真主使者的继承人”,同时为最高宗教领袖和首席军队统帅,并被视为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和无限制的独裁统治者。在奥斯曼帝国,政教机构并行设置,君主高居于二者之上,既称“苏丹”作为国家元首,又被承认为哈里发作为伊斯兰教的宗教首领,掌握最高宗教和世俗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