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神明裁判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神明裁判借助神的力量确定当事人有罪无罪的原始审判方式。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一些古代奴隶制和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国家。神明裁判使诉讼披上神的外衣,是当时科技文化落后在诉讼上的表现。古代法律文献如《汉谟拉比法典》和《摩奴法典》中均有神明裁判的法律规定,《那罗陀法典》具体规定了8种神明裁判的方法:(1)火审;(2)水审;(3)秤审;(4)毒审;(5)圣水审;(6)圣谷审;(7)热油审;(8)抽签审。英国中世纪法律规定,某人在犯罪现场当场被捉住或不能提供足够的保证,其无罪的保证人如曾犯有假释罪或者不是自由民时,则必须接受神明裁判的裁决。纵观古代、中世纪各国关于神明裁判的规定,所采用的裁决方式主要有三种:(1)水审,例如把被告捆起来投入水中,淹死者为有罪,没有淹死者为无罪;(2)火审,令被告人抓烧红的铁块,伤口三天之内愈合者,则为无罪,或将头或胳膊伸入开水中,烫伤痊愈则无罪;(3)决斗,令当事人双方进行决斗,胜者为无罪,败者为有罪。采用神明裁判时,法院主持裁判仪式并检查结果。在英国,神明裁判除冷水法外,都必须在教堂牧师监督下进行。西欧在12至13世纪时废除了神明裁判。中国古代也有神明裁判的记载,如以兽触诉讼双方,兽触者无罪,反之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有神明裁判的习俗。 神明裁判以神的启示来确定当事人胜诉败诉或是否有罪的一种裁判方式。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前期。裁判的方式常有水审、火审、决斗,有的还采用秤审、毒审、热油审等。神明裁判是生产文化落后状态在司法上的反映。 神明裁判古代和中世纪诉讼中借神力揭露真象的诉讼方法。常以水火考验或司法决斗判明当事人有罪无罪。如令受考验者手持灼铁或从沸水中探取某物,过一定时期,视伤愈合与否,定罪之有无;或令其投入河中,不死则无罪;或令诉讼两造在法庭主持下械斗,胜者胜诉。《汉谟拉比法典》、《摩奴法典》等均有此类规定,我国古书《太平御览》也有类似规定。 神明裁判 神明裁判亦称神断。指根据“神”的力量确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指控的犯罪而进行的审判活动。是古代各国处理案件所普遍采用的诉讼制度和审判方式。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前期。神明裁判,通常是以火、水、热铁、蚊等方法对诉讼当事人进行考验,以判断是非曲直。如《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倘自由民控自由民犯巫蛊之罪不能证实,则被控犯巫蛊之罪者应行于河而投入之。倘彼为河所占有,则控告者可占领其房屋;倘河为之洗白而彼乃无恙,则控彼巫蛊者应处死;投河者取得控告者之房屋。有的法学家还将流行于中世纪的司法决斗,即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决斗,胜者为无罪,败者为有罪,也包括在神明裁判之中。西欧一些国家,在公元12—13世纪时予以废除。作为古代社会的一种残余,一直存在到18世纪下半期。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审判方式。历史上曾有神兽触罪者的传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曾保留有神明裁判的习俗。 ☚ 宣判笔录 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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