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祖先崇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杂文。周作人著。作于1919年3月。收于《谈虎集》,北新书店1928年出版。文章开门见山表示要反对崇拜祖先这部落时代的蛮风。然后逐一驳斥崇拜祖先的理由,即所谓“本于精灵信仰”和“报本返始”。文章指出,所谓“本于精灵信仰”“报本返始”的祖先崇拜,实是部落时代的蛮风。作者认为“现在科学昌明,早知道世上无鬼”,“而父母养育子女,是一种义务”。因此必须彻底肃清“祭献礼拜”祖先、崇拜祖先等陈腐观念。最后引用尼采的话,得出“废去祖先崇拜改为自己崇拜——子孙崇拜”的结论,表现挣脱封建传统束缚,追求新生活的时代精神。全文说理严密,富有雄辩色彩,体现了作者早期散文那种“于平和中见凌厉”的风格。 ☚ 五峰游记 生命的路 ☛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远古的原始社会。原始人由于对人的身体结构、机能、感觉活动不了解,认为人死以后有脱离肉体的灵魂存在。氏族或部落中的领袖、英雄等有突出贡献的人死了,便被原始人奉为祖先而加以崇拜。“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国语·鲁语》)。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原始社会的祖先崇拜几乎没有受到多少破坏便被继承下来,并因王权的支持而不断得到强化。 儒家的祖先崇拜主要表现在尊祖敬宗、以孝立身和以孝治天下等三个方面。 儒家十分看重人的价值。孔子竭力反对以人殉葬,连用木偶人、土俑代替活人殉葬也坚决反对,大骂“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礼记·檀弓》)。荀子、张载等都把人看成是“天下最为贵”者,把人的繁衍、家族的延续看成是人生的大事,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这样,儒家就很自然地对生育、抚养子孙后代的祖先、父母表现出极大的尊敬。孔孟十分强调敬重祖先,继承父道,孝顺父母,赡养父母,尽心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他们认为“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孟子·离娄上》),强调“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父母在世时,要艰苦努力,辛勤劳作,“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不但要在物质上“能养”,而且要尽力让他们精神愉快。对父母不敬,即使“有养”,亦与禽兽无别。侍奉父母,要主动“服其劳”、“竭其力”,“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父母有了不对之处,要婉转地劝止。父母去世,要服“三年之丧”,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虽然孔子并不相信鬼神,但他十分重视丧礼和祭祀(《论语·尧曰》:所重:民、食、丧、祭)。他认为,丧祭的关键不在于礼而在于哀敬之情。“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上》)“祭恩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论语· 子张》)。孔子赋予传统的丧礼和祭礼以新的内容,即把“崇德报功”放在首位。 夏禹像(山东嘉祥武梁祠东汉画像石) 视为祖先的英雄人物身上有着许多突出的优点,如勤劳、勇敢、无私、爱人等等,再加之后人的不断加工乃至神化,祖先的形象往往十分高大、完美,成为后人效法的榜样。儒家经典之一《诗经》中说,“永言孝思,孝思为则”,“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大雅》),称赞周成王是孝顺先人的榜样,主张思念祖先(《文王》),发扬其美德。孔子继承了这一思想,要求人们“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论语·学而》),他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中庸》)强调继承古代圣君圣相、先祖宗亲的优秀思想品德,但已表现出拘泥、僵化的倾向,甚至把“子为父隐”也视为“直”。后来的儒家学者从两个方面发展了孔子的思想。王安石等对祖宗之法采取了辩证的态度,他认为,法是因时世的变迁而制定的,所以一定要经过许多变迁,法才能完备。法之“所以能备者,岂特孔子一人之力哉? 盖所谓圣人者,莫不预有力也”(《夫子贤于尧舜》)。“太古之道果可行之万世,圣人恶用制作于其间? 必制作于其间,为太古之不可行也。顾欲引而归之,是去禽兽而之禽兽也,奚补于化哉? 吾以为识治乱者当言所以化之之术,曰归之太古,非愚则诬。”(《太古》)他主张对先王之法加以批判地吸收,提出了“祖宗不足法”的改革口号。《礼记》等则扩展了孔子尊祖敬宗思想中的消极因素,认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能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礼记·祭统》),对长辈要隐恶扬善,“有隐无犯”(《礼记·檀弓》)。这种恪守祖先之道的观念有利于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但也是造成思想僵化、不敢创新的原因之一。 儒家把孝作为立身之本。孔子的仁学体系,以孝悌为本。《孝经》忠实地发挥了这一思想:“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坐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章》)“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三才章》)“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圣治章》)把孝看作是源于“天罾”的人伦之本,一切教化产生的根源。这是对原始社会道德教育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教”的本意是指原始氏族中父辈向后代传授生产技能和宗教道德观念,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逐渐演化为“家教”。“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这种把“孝”作为出发点的教化工作,立足于现实生活,充分利用了人们的亲亲心理,能收到“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孝经·圣治章》)的效果。 以孝立身的目的在于“以孝治天下”。因为孝悌是仁爱之本。在家做到了孝悌,在社会上就能按“仁”的原则办事。 对于国君来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孝经·天子》)。天子若能敬爱自己的父母,就不会怠慢、欺侮百姓的双亲,就能在全国推行德治和教化。这样,就能做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敬其父则子说,敬其兄则弟说;敬其君则臣说,敬一人而千万人说。所敬者寡,而所说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孝经·广要道章》) 对于卿、大夫、士等一般君子来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孝经·广至德章》)。“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孝经·广扬名章》)因为家国相通,“天下”就是“一家”,所以,君子必须把“顺”、“服”于父之“孝”移于国事之中,“以孝事君”,“以敬事长”,这样,既能使天下“和睦”、“无怨”,又能使自己“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收到“治天下”、“顺天下”的效果。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以孝道行事,就能“身恭谨”,“用节省”,充其公赋,养其父母,不“犯上作乱”,当统治阶级的顺民。 以孝治天下的普遍形式是祭祀祖先。从国君到平民,都把祭祀看作是一件大事。西周的祭祀已有严格的宗法意义,只有大宗才有祭祀的特权。“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礼记·曲礼下》)大宗通过隆重庄严祭祖,体现出自己的尊贵地位和对祖先传统的继承,以更好地“别亲疏,序昭穆”,组织、团结族人。周朝以前,天子的宗庙为“五庙”,即:考庙——父庙;王考庙——祖父庙;皇考庙——曾祖父庙;显考庙——高祖父庙;太祖庙——又称太庙,供奉始祖以及始祖以下、高祖以上各代祖先的神主。到了周代中期“增设文武二世室庙,将文武以下、显考以上诸神主供奉于其中,这样便成为‘七庙’,即《礼记·王制》所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其排列严格有序。太祖庙居中,以下逐代分列左右,昭辈居左,穆辈居右。三昭为武世室、显考庙、王考庙;三穆为文世室、皇考庙、考庙。(参见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8—199页)从此以后直到明清,历代君王都十分重视营建宗庙,实行严格的祭祀制度。孔子多次宣称,对祭祀只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思恩之情,达到加强道德教化的目的。孔子的学生曾参说得十分明白:“慎终追远,民德归原矣。”(《论语·学而》)认真办理丧事,搞好祭祀,追念祖先的思德,能够培养人们的孝悌之道,以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 周文王,儒家推崇的圣君,西周的奠基者。儒家视文王时代为盛世楷模:“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 泰伯》) 这种以“孝顺父母”、尊祖敬宗为中心内容的祖先崇拜,在中国封建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董仲舒正式把“父为子纲”列为封建社会的“三纲”之一,一直为后世统治者所恪守。魏晋时期,靠篡权上台的司马氏依然标榜自己是“以孝治天下”。北宋张载直接把“家”放大为“天下”,提出以“大君”为“父母(天地)宗子”,大臣为“宗子之家相”,要求人们把亲亲博爱思想贯彻到全社会、全世界。朱熹亦认为“国之所以事君、事长、使众之道”,不外乎“孝、悌、慈”,一言道破了祖先崇拜的目的所在。在宗法关系渗透到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社会结构具有家国一体之特点的中国,以孝治天下确实是适合当时国情的高明统治术,它抓住了人们普遍存在的尊祖敬宗、热爱父母的心理,用人们容易接爱的方法灌输天下一家、忠君敬长的观念,在潜移默化之中自觉遵守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道德,以维护正常的封建秩序。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在鬼神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类对自己血亲先辈的敬仰。是比较进步的原始宗教形式。人类最早的祖先崇拜是以女性开始的。马克思指出:“女神的地位乃是关于妇女以前更有自由和更有势力的地位的回忆。”人类对于祖先的崇拜的意识,表明人们随着谋生活动的发展,逐渐认识到人在自然界中位置与作用。只不过祖先崇拜的对象是某些死人的灵魂。因而,祖先崇拜属于鬼魂崇拜的范畴。在原始人看来,鬼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有着同人一样的喜怒哀乐、情欲、意志和各种需求,仍然同本民族或部落保持着一定联系。如果他们的愿望能够得到满足,就能赐福于本族人,保证生活平安,生产丰收;如果人们对它们的祭祀和贡献有所懈怠,不能满足它们的愿望,它们就会出来作崇,降祸于人,人们的病痛死亡、生产不利、自然灾害等,都出于此。所以,人们对这种具有双重性格的鬼魂十分惧怕,尤其是那些生前强有力的,对本部族有重大贡献的人,他们死后的灵魂更要受到人们的尊重和保护,并作为长期固定的崇拜对象,定期进行祭祀活动。(薛 寅)家庭气氛 一般包括外在气氛与内在气氛两个方面。家庭生命力和活力强弱的显示,就是家庭气氛的表现。家庭气氛由家庭成员的关系和精神状态所决定,同时家庭气氛又要对家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更大。家庭外在气氛主要指家庭环境,如室内陈设,院内外绿化美化情况等。家庭外在气氛好,会使人感到心情舒畅,生机勃勃,从而使家庭生活富有朝气。相反,家庭外在气氛不好,又脏又乱,既无绿化又无美化,则易使人感到无生活气息,令人心烦意乱,令人窒息。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儿童在整洁的环境中容易学好、蓬勃向上,而在脏乱差的外在环境中则容易学坏。可见,家庭环境管理如何,对家庭成员的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家庭内在气氛主要指家庭成员的感情、兴趣、爱好、谈吐、修养、作风等。这些方面,对家庭生活、家庭关系,儿童成长等都有重要影响。 ☚ 图腾崇拜 五好家庭 ☛ 祖先崇拜原始宗教形式。认为祖先灵魂不灭,可赐福、佑助及作祟于后代,故对之祭礼敬拜。产生于原始时代,是在由鬼魂观念基础上的鬼魂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分化出来的。当氏族血统姻缘观念形成之后,并得以与鬼魂崇拜结合在一起时,便逐渐形成了祖先崇拜。原始祖先崇拜是氏族团体共同祖先崇拜,然后才产生部族(氏族联合体)共同祖先崇拜。随着家庭或家庭的产生,又出现了家族或家庭祖先崇拜。中国黎、布朗、高山、羌等南方少数民族中保留有该崇拜遗迹。 祖先崇拜视本家族祖先亡灵具有超自然灵力而加以崇拜。产生于原始社会父系时代。是死灵崇拜和血统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因原始人相信其祖先死后灵魂继续活着,是一种超自然灵力的表现,故而产生敬拜心理, 认为对遗体和亡灵须悉心安抚,选择优良坟地,陪葬需用器物, 按时祭祀供养, 以祈求其佑护赐福于儿孙。曾普遍流行于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的许多民族之中。在狩猎民族中,农耕阶段之前人们对已经亡故的祖先与儿孙之间的连带观念比较淡薄, 祖先崇拜并不发达,农耕阶段之后才普遍盛行。祭祖活动以家族为范围举行,父亲即家族祭司,父亡子继。出嫁妇女只能祭拜夫家祖先,而不能祭拜娘家祖先。无子孙祭祀的祖先亡灵,将成为贫苦无告的游魂。在宗法社会, 生育男孩则被认为是一生中对祖先应尽的最大义务, 故中国古代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因此传宗接代为娶妻的主要目的, 到一定年限不生子者须休妻另娶, 男方无生育力者由其兄弟代尽丈夫之责。各家祖先只作各家的守护神,而不接受外人祭拜。中国封建社会多借祭祖之俗亲睦九族, 以实现结成宗法团体,维系家族集团,巩固族权统治的目的。 祖先崇拜以祖先亡灵为崇拜对象的一种宗教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认为人死后灵魂离开肉体而去,即为亡灵(鬼魂),亡灵仍与原氏族或部落维持着一定联系,或监视其成员的行动,或暗中参与活动。氏族或部落如遇重大事件,需祈求其祖先亡灵保佑。亡灵是固定的、长期的崇拜对象,其祭祀形式通常也较隆重。在阶级社会中,它是维系家族集团、巩固族权统治和封建伦常的重要形式。 祖先崇拜见“宗教”中的“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对祖先亡灵的崇拜。这是壮族人的原始宗教和祖宗亲缘思想观念。壮族自远古至近代,普遍崇拜祖先,相信人死后其灵魂将转到另 一个世界里生活。故老人死后,亲属就为之举哀治丧,请道公、师公念经做道场,超度亡灵。入葬以后,在坟墓上架起纸扎的花楼,作为死者到另一世界生活的新居,并将若干钱币、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作为随葬品,供死者在另 一世界使用。死后七天还要举行“还七”的仪式,再次遥送死者灵魂到另 一世界去。每家屋里的正堂,都设有神龛,供奉祖先牌位。逢年过节,或平时有好菜肴,都要先供祭祖先牌位,烧香礼拜,以表示对祖先的崇敬和怀念,谓之“拜祖”。每年清明节或三月初三,合家人或合族人参拜祭扫祖墓,谓之“参祖”。有些宗族还设立祠堂,定期祭祀历代祖先。各村寨的同族人往往有蒸尝田(公田),所得收入作祭祀共同祖先之用。 ☚ 图腾崇拜 万物有灵观念 ☛ 祖先崇拜ancestor worship 祖先崇拜原始宗教形态之一。在母系氏族社会晚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对偶婚的确立,增强了氏族的职能和氏族首领的职责,伴之以灵魂观念的发展,出现了人们对已故先人的崇拜,祈求氏族的祖先和对本氏族做出过贡献者的灵魂保佑其子孙后代繁衍昌盛,祖先崇拜遂之盛行,成为原始宗教的重要内容之一。起初作为崇拜对象的多为女性,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祖先的崇拜成为核心内容。从此,人们的信仰和崇拜对象由自然界发展到人间,曾盛行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走向衰落。为死者举行丧葬仪式,是祖先崇拜最普遍的表现形式,土葬、水葬、火葬、树葬、天葬、野葬等葬制和相应的仪式,因地因时而异。对氏族祖先神灵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祭祀活动,是祖先崇拜的集中表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活动内容日益复杂化。我国北方信仰萨满教的诸民族的祭祖仪式,瑶族的“做洪门”和黔东南苗族的鼓社祭等,均为父系血缘集团的盛大祭典。在奴隶制和封建社会中,与宗法制度相结合,形成家族祖先乃至近三代祖先的崇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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