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负责全国的支付流通工作,对社会资金的利用进行核算、分析和监督,以及对劳动组织、其他自治组织和社会政治共同体完成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社会机构。联邦和各共和国、自治省均设立。参见“社会簿记监督制度”。
社会簿记局
南斯拉夫独有的一种社会经济机构。它负责对社会资金的利用进行核算和监督,同时也是第纳尔业务的全国结算中心和出纳中心。社会簿记局由联邦议会领导。联邦政府设社会簿记总局,各共和国和自治省设社会簿记局。总局和各局局长由同级议会任免,任期4年,向同级议会负责和报告工作。总局和各局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但在业务上强调统一政策和行动一致。社会簿记机关的职能:(1) 银行职能,即统一管理全国货币流通,办理国内一切第纳尔收支结算。(2) 财政职能,即对全国社会所有制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3) 审计职能,即审查各单位的财务报表。(4) 统计职能,即对社会资金进行统计,对国民经济进行综合考核和分析,提供经济预测和信息等。社会簿记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社会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其作用在于维护社会主义的自治制度,巩固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合理分配与使用社会资金,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