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质量改善的长期性和阶段性
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以及政府部门对社会生活质量的管理、调节,是长期的任务,可以划分为某些阶段。如以人均国民收入的多少作为阶段划分的依据,从社会生活质量提高与生产发展之间关系的国际比较来看,人均国民收入较低时,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是缓慢的,政府部门还不可能把较大的力量用于管理、调节社会生活质量方面,而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上升,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将逐渐加快,政府部门对社会生活质量的管理、调节也逐渐加强。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以及政府部门对社会生活质量的管理、调节,涉及资源的供给和重新配置问题。由于某些资源比较稀缺,因此政府部门对社会生活质量的管理、调节应当同增加资源供给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增加资源供给和现有资源的合理使用来发展社会上各个提高和改善生活质量的部门。当然,政府不可能不采取某种补偿办法,否则一些公共服务部门的发展将受阻,而社会生活质量的改善也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