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扣除
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在对劳动者按劳分配之前扣除的社会共同需要部分。包括: 补偿生产资料消耗以便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部分; 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用于应付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的后备部分; 用于社会共同消费 (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国防、行政和社会保证等) 的部分以及对外援助的部分等。扣除了上述部分以后,剩余的社会总产品便构成了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个人消费基金,而各项社会扣除也是间接或直接地为劳动者谋福利。提出社会主义社会总产品分配中社会扣除的必要性,是马克思的科学预见,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证实了马克思理论的正确性。不过,马克思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未曾预见到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国防的必要性,因而未能提出社会扣除中应有国防支出部分。社会主义财政在实现社会扣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按照上述社会扣除而建立的各项社会基金都是通过财政分配或在财政分配制约下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