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总财力指以国家预算内资金为主体的,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信贷资金、城乡集体经济资金、个体经营者资金、城乡居民资金和国外借入资金等七个方面的社会总资金。国家通过财政部门掌握着社会总财力运动的主动脉,控制社会总资金的流量和流向。社会总财力的分配要与社会总物资的分配统筹安排和结合。在社会总财力中,由国家财政直接掌握和支配的资金与由企业、个人、银行、地方预算外掌握和支配的资金应保持合理的比例。 社会总财力 社会总财力一定时期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面财力的总和。它所涉及范围的计算口径有两种: 一种是国民收入加一部分补偿性基金 (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再加从国外获得的各项收入,然后减去物质生产领域内职工工资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另一种是财政资金 (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外汇收入、居民货币收入、集体企业税后利润等相加后,再减去它们的交叉重叠部分。 ☚ 财力 国家财力 ☛ 00001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