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商品购买力的实现程度
一定时期内社会商品购买力中已实现的部分所占的比重。有两种计算口径: (1)用本期形成的购买力计算,称为本期形成购买力的实现程度。用本期已实现的购买力除以本期形成的购买力求得。当计算结果大于1时,说明不仅本期形成的购买力在本期全部实现了,而且还实现了一部分过去结转下来的购买力。这表明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使消费者提出的商品需求得了较好的满足。当计算结果小于1时,说明本期形成的购买力在本期未得到全部实现,其中未实现的部分将转化为结余购买力推迟到下期去实现。这表明市场商品供应不足或货不对路,使消费者提出的商品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并会给下期市场供应带来不利影响。(2) 用本期全部购买力计算,称为本期全部购买力的实现程度。由本期已实现的购买力与本期全部购买力相比求得。由 于本期全部购买力在本期不可能全部得到实现,因此,本期全部购买力的实现程度只能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