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是一种新的类型。20世纪,社会主义首先在不发达国家取得胜利,不发达国家原先国内民主政治、政党政治传统薄弱,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后又长期处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之中,国内外阶级斗争尖锐复杂,这都影响到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建设,或者给政党制度的建设打下深刻的烙印。
前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革命前长期处于沙皇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出现无产阶级的社会民主工党、小资产阶级的社会革命党、资产阶级的立宪民主党等。1917年二月革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后,立宪民主党和社会革命党执掌政权。12个月后,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发动和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立宪民主党和社会革命党的临时政府,建立了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十月革命前,布尔什维克党曾于9月间与社会革命党中分化出的左派社会革命党建立联盟,并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被吸收参加领导十月武装起义,同年12月又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被吸收参加第一届工农政府,担任人民委员会的农业、司法、邮电等人民委员职务,这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同小资产阶级政党组成联盟的两党联合政府。1918年春,左派社会革命党因反对签订对德国的布列斯特和约而退出政府,结束了两党合作。1920年后,苏俄形成了共产党一党独掌政权的体制。直到1990年,前苏联一直实行这种体制。
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同各民主党派结成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直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时,毛泽东进而提出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1957年以后受 “左” 的指导思想影响,多党合作受到损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重申坚持同各民主党派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方针,同时又加上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的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中国的政治制度的基本点是坚持共产主义政党的长期稳定领导,同时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由于共产主义政党是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纪律的部队,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谋私利,掌握自我批评武器,善于听取批评意见,所以它必须而且能够领导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时共产党又需要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与监督。各民主党派代表广大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与愿望。没有尽量广泛的政党联盟,没有尽力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就无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无法避免决策失误。共产主义政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政治领导主要是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 思想领导主要是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组织领导主要是推荐各级政权机关领导人人选,由人民政权机关选举或任命。共产主义政党不仅要领导国家政权,而且还要对社会实行全面领导。为了克服以往存在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弊病,在社会主义改革中逐步实现党政分开,既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又改进、完善党的领导。党对国家事务主要实行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的作用,党经过法定程序将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同时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