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调解原则的利用关贸总协定制定了一整套解决缔约国双方贸易争端的程序和规则。一旦发生贸易争端,首先在总协定范围内由当事国双方进行磋商。如果磋商未解决问题,可以由任何一方提交关贸总协定理事会,要求成立专家工作组,工作组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分析当事国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总协定条款及历史判例作出裁决,并向关贸总协定理事会提交报告,除陈述裁决理由外,还提出执行建议,交理事会通过。一经理事会通过,当事方就必须执行工作组的建议。如一缔约国拒绝执行,缔约国全体可以授权另一缔约方撤回减让进行报复。这种程序为每一缔约方提供了通过多边贸易体制解决贸易争端的途径。目前,总协定秘书处内已设立了一个调解争端的非政府常设专家机构,专家工作组成员可以从中挑选。我国重返关贸总协定后,可以借助总协定的贸易争端磋商调解原则,合理合法解决贸易争端,保障我国的公平贸易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