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确认之诉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确认之诉行政诉讼中诉的一种。原告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被诉行政机关与原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例如,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专利机关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驳回申请。申请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一诉讼中,原告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其专利权。这一诉讼就是确认权利之诉。确认之诉分为两种,一种是要求确认某种行政法律关系不存在的否定的或消极的确认之诉;一种是要求确认某种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肯定的或积极的确认之诉。确认之诉通常与其他诉具有密切联系,是其他诉的前提和基础,并对其他诉有预决的意义。如果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一方之间的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尚未确定,相对一方要提起其他诉讼,必须首先或同时提起确认之诉。确认之诉通常适用于尚未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已经实施并已执行终了的具体行政行为,目的在于确认这种行政行为违法,使该行政行为不能生效或者使行政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免除、改变或消除该行政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或形成的关系。 确认之诉❶民事诉讼中诉的一种。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因为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已经成立、现在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予以确认。凡是原告要求法院肯定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的,称为肯定的或积极的确认之诉; 凡是原告要求法院否定与被告之间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称为否定的或消极的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在于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 诉讼理由是是否具有某种法律关系成立的事实和条件。特点是诉讼本身是要认定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不确认具体的权利义务。它有时是给付之诉的前提和基础。 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前者指请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诉讼,如确认亲子关系之诉;后者指请求确认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讼,如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分为肯定之诉与否定之诉。确认之诉的特点是:只需要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判决当事人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当事人提请法院确认的必须是现成的并受现行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确认之诉对将来提起的与此相关的给付之诉具有预决性。 ☚ 联合调解 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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