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卜
俗称“油锅”。瑶语,意为“同一祖先, 同锅吃饭”。广西南丹大瑶寨(居住着一万多瑶族人)保留的原始父系家族公社的残余形式。由有血缘关系的若干家庭组成, 每个油锅内都有一定数量的油锅地(包括山林和耕地), 为集体所有, 各户有平等使用权, 谁种谁收, 不能据为己有或私买; 有的油锅地由整个油锅成员共同耕作, 平均分配收获物。也有以油锅名义出租, 收益按户平分。同一油锅成员遇到婚丧、建屋、疾病或在生产和生活上有困难时,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主持油锅的头人称锅头,是自然产生的领袖。每年都有两次定期会议,各户家长参加,由锅头讲述生产劳动收入与分配情况,经大家通过后付诸实行。到了建国前夕,这一地区绝大部分土地已属外族地主占有,油锅组织只是作为该地区封建社会中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现象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