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财产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由甘肃省人保公司设计。是以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矿山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突发性透水、冒顶、塌方、提升脱钩、跑车、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事故。以及在矿区运输的机动车发生的碰撞、倾覆造成的损失,以及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甘肃省人保公司于1993年开办此项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