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葬又称石板葬。属于土葬的一种。以石棺为葬具的丧葬形式。石棺多采用石板或石块构筑而成,头的一端稍高于脚的一端,一般不用底板,死者多仰身直肢葬于棺内泥土上。石棺葬的墓地大多选在靠近河流的两岸半坡上,埋于距地面十余尺的土层中。水族流行此葬式。墓室用雕凿的青石板、石柱、石条垒叠成长方体,多二三层。底层埋入土中放棺木,上中层露出地面以存放殉葬品或作装饰。石板或石柱上雕刻有人物、动物、头饰、花草的图案,打磨光滑、工艺精细。到了晚期的石棺墓还有铭文、石板和石柱上的浮雕,构图更加精细、光滑,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形态更加逼真。这类墓葬以三都县引朗、荔波县水浦的石棺墓群为代表,而且保存较完好。 石棺葬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省惠水县自称“蒙娄”的苗族中。行葬时,先挖出墓穴,用石板将四壁嵌好,穴底用竹席铺垫,置尸体于上,不放任何随葬品。上面石板盖严,再封土,封土外面有的还用石头垒成圆形围圈,不立石碑。行此俗之苗族间,可以通婚,不行此俗者则不能通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