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督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督邮dū yóu官名,为郡守佐吏。卢纶《送邓州崔长史》:出山车骑次诸侯,坐领图书见督邮。 督邮 督邮督邮书掾的简称。汉代各郡重要的辅佐官,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达教令,兼掌狱讼捕亡等事。 ☚ 厮 宦竖 ☛ 督邮 督邮官名。汉代各郡的重要属吏。掌监督属县,并代表太守巡察官吏,传宣教令,兼司狱讼捕亡等事,每郡或分两部、四部、五部,每部各有一督邮。晋以后不置。 ☚ 赞治 录事参军 ☛ 督邮代称劣质酒。宋黄庭坚《醇道得蛤蜊复索舜泉》诗: “商略督邮风味恶,不堪持到蛤蜊前。” 督邮【同义】总目录 督邮都吏 督邮 督邮官名。汉代置。郡守的佐吏,掌理查所辖县风纪等事。《资治通鉴·汉纪·桓帝延熹九年 (公元166年)》: “山阳太守翟超,以张俭为东部督邮。”胡三省注:“《百官志》: ‘郡有五部督邮,监属县。’” ☚ 督军 督统 ☛ 督邮dū yóu官名,汉始置,为郡太守的重要佐吏,秩六百石,除督送邮书外,还代表郡太守督察所属中各县,纠举违法,宣达教令,并兼司狱讼捕亡等事,郡分二、三、四、五部不等。东汉每郡分为东西南北中五部,故称五部督邮,每部置督邮一人掌其事。《后汉书·卓茂传》:"平帝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县界。督邮言之,太守不信,自出案行,见乃服焉。"其后,三国、魏、晋、南北朝等多沿置,唐以后废。见《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通典·职官十五·总论郡佐》。 督邮官名。汉代太守属吏,掌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宣达政令,兼司狱讼捕亡。每郡分为二至五部,每部置督邮一人。唐以后废。 督邮州吏名。督邮本称督邮书掾,省称督邮、督邮掾。《汉书·朱博传》有督邮书掾,《疏证》解释说:“韦昭《辩释名》曰:督邮书掾者:邮,过也,此官不自造书,主督上官所下过之书也。刘昭《舆服志注》:东晋犹有邮驿共置,承受旁郡县文书,有邮有驿,行传以相付,县置屋二区,有承驿吏,皆条所受书,每月言上州郡。《风俗通》曰:今吏督书掾、府督邮职掌此。按督邮本以主邮书为职,因得纠劾长吏耳。”其言邮督之职的发展甚确。西汉中叶以后,邮督为郡国重要属吏,其职掌有三:一是代表太守、国相督察属县,为守、相的耳目。对于属县长吏,刺其善恶称职与否,报于太守,作为惩奖的依据;有时并受命驱逐或收捕属县长吏。至于令、长治理县廷之事,亦有横加干涉者。二是督送邮书、奉宣教令。此为督邮本职,其职掌转为以监察属县为主时,此职仍不废。三是奉诏捕系、追案盗贼,录送囚徒、催租点兵、询核情实之类,是由于督察属县附带引申出来的职务。督邮的巡察属县是分部进行的,每郡有分两部至四部和五部的,每部各有一督邮,其职名常冠以中、东、西、南、北为称。汉代的监察官不用本监察区的人,如刺史之不用本州人。但督邮为守、相自辟的属吏,自必用本郡国人,但每部督邮不能用本部之人。魏晋以后仍有督邮之设,至唐始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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