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相对多数当选制”、“简单多数代表制”。每个候选人、政党或政党联盟在每个选区内只要获得比其他候选人、政党或政党联盟多的选票,即可当选或占有全部议席的制度。英国、加拿大、新西兰、印度、孟加拉、喀麦隆、约旦等国众议院的选举,美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国会两院的选举,均采此制。该制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当选代表的代表性不如绝对多数代表制广泛,各政党或政党联盟所获选票的总数与所获议席的比例可能不成正比。 相对多数代表制一些国家进行议员或代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候选人或政党在一个选区内只要获得比其他候选人或政党较多的选票即可当选或占全部议席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大党,为英美等多数国家所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