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能制
亦称“生产区域制”。直线制和职能制两种组织形式的结合 (如图所示)。其特点是: 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统一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生产行政工作并直接对上级负责; 各级行政组织根据需要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这些机构只是同级行政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有权提出建议、提供信息并对下级职能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但无权对下一级的行政负责人发指令。其优点是既能保证集中统一指挥,又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的作用。这种形式在规模较大的企业中被广泛采用。不足之处在于:(1) 各级行政负责人容易产生过分强调直线指挥,不重视职能机构职权的倾向。为此,在保证直线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授予某些职能部门 (特别是协调性部门和控制性部门) 一定的决策、协调、控制权。这样,既能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的作用,又可以减轻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负担,有利于实行更有效的统一领导。(2) 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差。为此,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使各部门工作能协调进行。

直线-职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