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信用控制Direct Credit Control亦称“直接干预”。货币当局对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的信用业务进行直接干预的一种控制手段。分为价格控制和数量控制两种手段。前者指控制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后者指控制银行的信贷规模、流动性比率等。有时,货币当局还对银行的贷款方向作出规定,直接干预银行的具体信贷业务。 直接信用控制中央银行基于质与量的信用控制目的,依据有关法令,对商业银行创造信用业务加以各种直接干预的总称。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❶信用分配。是指中央银行根据金融市场状况及客观经济需要,权衡轻重缓急,对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加以合理分配和限制。 ❷直接干预。指中央银行以 “银行的银行” 身份,直接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施以合理的干预,如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放款政策等。 ❸流动性比率或称可变流动资产准备比率,是中央银行为了限制商业银行扩张信用,规定流动资产对存款的比重。 ❹利率最高限度额。规定商业银行的定期及储蓄存款所能支付的最高利率。这种方法在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可以防止银行过分抬高利率而竞相吸收资金和因谋取高利而进行风险投资和放款,故有利于银行的正常经营,从而控制银行的贷款能力和限制货币供应量。 ❺特种存款。在通货膨胀时期,中央银行可以要求银行体系存入特别存款,以紧缩它们的放款,从而减少货币供应量。 直接信用控制 直接信用控制direct credit control亦称“直接干预”。货币当局对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的信用业务进行直接干预的一种控制手段。分为价格控制和数量控制两种手段。前者指控制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后者指控制银行的信贷规模、流动性比率等。有时,货币当局还对银行的贷款方向做出规定,直接干预银行的具体信贷业务。 ☚ 选择性信用控制 直接干预 ☛ 00001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