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
元代禅宗仪规。全名《敕修百丈清规》、元僧德辉重编,大訢校正。唐僧人怀海曾撰《禅门规式》,称为《古清规》,为禅宗寺院的僧职、制度、仪式等作出规定。至元代,历代因时损益、诸本杂出。顺帝元统三年(1335)敕令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德辉重新编辑,由大龙翔集庆(今江苏南京)寺住持大訢(笑隐)负责校正,至元四年(1338)书成。全书八卷,共九章:祝釐、报恩、报本、尊祖、住持、两序、大众、节腊、法器、章首有小序,阐明一章大意。该书对寺院僧众的上下组织体制、宗教活动、日常生活及法器使用都有详细规定。通行的有《大正藏》、《续藏经》本。
百丈清规
百丈清规
原指唐佛教高僧怀海禅师于唐德宗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居洪州百丈山后撰写的《禅门规式》,称《百丈清规》。后泛指佛家清规戒律。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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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清规
佛书名。全名《敕修百丈清规》。唐僧人怀海曾撰《禅门规式》(称为《古清规》),为禅宗寺院的僧职、制度、仪式等作出规定。自唐至元,历代因时损益,诸本杂出。元世祖(1260—1294)特敕百丈山大智寿圣禅寺住持德辉重行改修,龙翔集庆寺住持大沂校正,此即为今传《百丈清规》。全书八卷九章:一祝厘、二报恩、三报本、四尊祖、五住持、六两序、七大众、八节腊、九法器。章首有序文,阐明一章大意。对寺院僧团的上下组织体制、宗教活动、日常生活等有较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