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略卖幼女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略卖幼女案

略卖幼女案

此案发生于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太和县傅保略卖李讨姐,以致李讨姐于领回后羞忿投水身死”。此案发生后,安徽巡抚查《大清律例》内没有治罪明文,依略卖良人为奴婢因而杀人者斩监候律,拟斩候。并上报刑部。刑部认为李讨姐自尽身死,而非被人所杀,不应依诱拐人律问罪,而“应依诱拐妇女、不分良人奴婢、已卖未卖但诱取者,被诱之人若不知情为首,拟绞监候”例,判决傅保为绞监候,在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日恩诏以前不准其援免,秋审时办理。安徽巡抚又上奏称:“李讨姐幼年被拐,竟能始终不渝,捐躯明志,洵属贞烈可嘉,应仍附清旌表以慰幽魂”。“礼部查该幼女猝遭诱骗,义不苟从,至于含羞茹愤,以死自白,是其贞烈之行出于至性”,准为该女旌表,并转饬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自行建坊,其该县节孝祠内设位三处照例遵行。此案判决成为清朝办理同类案件的典型案例之一。

☚ 差役因公致罪案   护父杀人案 ☛
00003671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