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受众参与节目
电视观众直接或间接参加到节目的制作和演播过程中,从而缩短传播和接受的距离,将传播和接受融为一体的电视节目形态。受众对电视节目的参与,有着多种形态,大体说来有如下几种:(一)自娱性参与,这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出现的受众参与形式;(二)竞赛性参与,这是同人们的竞争欲和好胜心相联系的参与;(三)激发性参与,这是较高层次的精神生活在竞技类节目中的参与反映;(四)荣誉性参与,这是受众在以参与电视节目为荣的意识支配下的行为。电视受众参与节目,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模糊了主、客体关系。它不再象传统艺术那样主、客体泾渭分明,读者、听众、观众只是欣赏者,艺术作品只是被欣赏者。这类节目的主、客体界限已完全突破,“主体”的显示已扩展到“客体”的领域,主、客体相互渗透,彼此融合。(二)模糊了新闻和文艺的界限。受众参与的文艺界竞技节目,不仅给人们提供文化娱乐,而且也提供新闻——谁荣登榜首。有的参与者本人甚至会成为新闻人物。(三)模糊了艺术和生活的界限。作为观赏、娱乐的传统艺术,其反映的生活是以“艺术形式”出现的生活;而群众参与的艺术,则是以“生活形态”展现的艺术。这样,则使观众既贴近了生活,又进入了艺术,从而大大缩短了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心理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