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费
邮电部门为用户提供电报服务收取的费用。由设备折旧费、能源消耗费、工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构成。按传送方式分为有线电报、无线电报、传真电报。按发送地区分为国际电报、国内电报; 国内电报按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分为防空、天气、特种、水情、军政、公益、新闻、公务、普通、汇款、公用等11种。每种的收费标准不同。普通电报以每份10个字起计收费用。建国初期每字0.135元,1958年后每字降为0.03元,外加0.005元译费。1983年12月1日起,每字提为0.07元。新闻电报每字0.02元,汇款电报每份由0.5元提到1元。“加急”、“特急”电报则加倍收费。普通相片电报、新闻相片电报、普通真迹电报、新闻真迹电报按平方厘米收费,其中新闻相片电报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