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式刻暴案
此案发生在开皇初年(公元582年),田式因讨尉迟迥有功,官拜襄州总管。他到任后,“专以立威为务”。如有人违反禁令,即便是最亲近的人,也从不宽容。他的女婿京兆府杜宁,从长安来省亲,田式告戒杜宁不得出外。杜宁“久不得还,窃上北楼,以畅羁思”田式知道后,处杜宁笞刑五十。他有一宠幸的奴仆,一次向田式说事情时,因有一虫子爬上他衣衿,就挥袖将虫拂去。田式认为这是故意怠慢自己,立即令人“棒杀之”。如有僚属官吏作奸犯赃,或其管区内有犯劫盗者,他一律“无问轻重,悉禁地牢中,寝处粪秽,令其苦毒,自非身死,终不得出”。每次皇帝的赦书发至州内,田式先不开读,召集狱卒,杀死重囚,然后再将赦书向百姓宣示。他“刻暴”的事情让文帝知道后,为此受到责谴,除名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