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禁忌和服药法
禁忌,除平时注意安全有效地用药外,还有妊娠用药禁忌和服药禁忌两方面。
(1)妊娠用药禁忌: 根据药物对于孕妇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的多属毒性较强或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滑利等药物,如红花、桃仁、大黄、枳实、附子、半夏、冬葵子等。
(2)服药禁忌: 服药禁忌是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如患寒性病者忌生、冷;患热性病者忌过咸、辛、酸及脂腻、峻烈、热性食物; 患赫依性病者忌苦、涩、轻、凉性食物; 经常头昏眼花者忌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咳嗽病者忌冷食和过咸的食物,腹痛、腹泻者忌生冷、瓜果等食物,失眠患者忌用红茶,心脏病患者忌用羊奶等,这些直接影响医疗效果,故应多加注意。
服药法是服药的传统方法,因病情而异,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十种。
(1)早晨空腹服:如寒性病及蛔虫病等。服药后不能马上用餐。
(2)食前服药: 如补养药,服后用餐。
(3)食中服药: 如治胃火衰败病症,则餐中服药。
(4)食后服药:如患普行赫依(循行于周身,主司心脏跳动,促进血液循环等)病者,早、晚食后服用。
(5)食间服药: 治上行赫依(寓位于胸部,向上循行于鼻、舌及悬雍垂)病,一般在食物消化后服用,因赫依病多在食物消化后发病,故在此时服药。
(6)食、药交替服用: 如患司命赫依(寓位于大脑,循行于喉、胸至脐)病者,先吃一口食物,再徐徐用药物与食品。
(7)不定时数次服用: 如服毒、呕吐、气喘、烦渴、痰多等,不管饮食与否,应数次给药频频服用。
(8)饮食中放药服用: 如呃逆等病,应取适当的食品,食药混合,减少气味服之。
(9)药与食相兼服用: 如食欲减退或噎嗝等病,食前服药开导,中间饮食,食后服药以助消化与呼吸。
(10)晚服药: 如治眼病、巴达干病,使用毒剧麻药、镇静药等,均在睡前服用。
临床上须看病情缓急,灵活掌握用药时间。急病则不拘时间,迅速给服;疟疾则必须于发病之前服药,方可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