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
简称生态经济协调理论。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有自己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中,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它的核心理论。它在生态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核心理论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体现了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又从工业社会走向生态社会,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当前人们所在的生态社会具有自己的鲜明特征,就是走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是在生态与经济实现协调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的。从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它的产生是进入生态时代人们迫切需要改变经济发展中生态与经济严重不协调现状的要求,它的运行是以向生态社会转变中,生态与经济不协调和走向两者协调的矛盾运动为动力,它的发展是以实现生态社会中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由此,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体现了生态时代的基本特征,从而使之成为生态经济学的核心理论。
决定了整个生态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学科基本理论特色的形成。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适应新的生态时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的,它的建立以兼顾生态与经济两个方面的要求和指导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基本特色。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又是以其理论体系整体而存在的。生态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包括一系列的生态经济学基本理论范畴和基本原理,它们之间互相联系、相互依存,同时也分别在各个方面对生态经济发展实践起着理论指导的作用。生态经济学的这些基本理论范畴和基本原理,对实践分别起到的具体指导作用是不尽相同的; 它们共同所起到的指导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的基本作用又是相同的。这里的关键是以 “生态与经济协调” 这一生态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基础,并由此赋予它们共同的 “生态与经济协调” 的理论特色。如它的各个基本理论范畴: 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生态经济系统”,是由 “生态系统” 和 “经济系统” 两个子系统的结合与协调形成的; 生态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性质,也是由生态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协调所赋予的。它的一些基本原理,如生态与经济双重存在的原理、生态与经济整体统一的原理、生态经济良性循环的原理和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效益统一的原理等,也都无一不是以生态与经济的结合来构建,并以生态与经济协调作为其基本理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