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中国资金流量实物交易中生产税净额合计为:1992年3495.32亿元,1993年4979.50亿元,1994年6378.62亿元,1995年7777.82亿元,1996年10095.63亿元。1999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生产税净额分别为294.91亿元、241.72亿元、886.85亿元和207.91亿元,全国总计达到了11870.17亿元。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余额。参见“生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