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现制
当产品生产或劳务完工时即确认经营收入 (通常称生产收入) 一种核算的办法,它对经营收入的确认是以生产为基础的,生产收入额按产品产出的数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生产收入的获得和产品价值的实现,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则存在一定的时间距离。采用生产实现制,要将全部产品的生产收入同全部产品的生产成本相配合比较,以确定生产盈亏,反映生产成果。采用生产实现制,要求产品销路确有保证,且销售价格不低于计算生产收入时所采用的价格,从而使生产收入总额得到保证。否则,产品价值不能全部实现,将出现虚盈实亏的现象。国营农垦企业曾一度对农牧业产品按生产实现制计算收入,农业事业单位现仍采用生产实现制,但已有不少人主张改革,实行销售实现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施工部门对外承包工程时,对于分期结算工程价款的收入可采用生产实现制核算经营收入。这是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往往跨越两个以上会计期间,需要按期核算盈亏,不能等到工程最终完工时才确认收入,而可以按完工程度确认与计量收入。承包农户和职工家庭农场目前也大都按生产实现制核算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