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社仓
又称义仓。甘肃社仓始于隋开皇5年585年, 消亡于1956年, 历时1372年。社仓是官府为防备荒年而倡导的民间自办、具有互助性质的公益粮仓。源自于南北朝时期北齐长孙平创办的富人仓,隋朝始为定制,兴盛于唐代。此后明、清、民国时盛时衰,且多被豪绅把持。初设时,社、义仓之称经常互用,但义仓多为民间自营,地方豪富或一般民家自动输供谷物, 行慈善之义举。民国15年(1926年)刘尔炘倡导创立甘肃省丰黎社仓,许多县相继设立丰黎分社仓,在民国18年大灾荒中,施赈放贷救济饥民, 发挥很大作用。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推广新正县雷庄村村长张益清带领群众开义仓田、办义仓的经验,在新解放区起到救济、支前、保护义仓、重整义仓的率先垂范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49年底,甘肃全省74县市只有21县有134处义、社仓,储粮13 600余石。省民政厅转发内务部1953年5月20日颁发的 《为改革义仓管理机构和保管使用制度的通知》中指出: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今后不再推行义仓,其职能将转向信用合作社。并要求本省各地清理上报现有的义仓和储粮、财产。1954年3月,省政府委托民政厅在河西的酒泉县泉湖乡进行义仓转办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结束。1955年11月,武都、临夏、酒泉等地所属县的多数乡在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中, 有450个乡的义仓转为信用合作社。到1955年底, 天水、庆阳、张掖、武威等地又有216个乡的义仓转为信用合作社。1956年2月,甘肃省(含原宁夏省)的94县,有1 206个义仓转信用社,变卖义仓粮1 360余万斤,折合人民币108万元。至此义仓在甘肃省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