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简称省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全省残疾人的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198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要职责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国家法律,发扬乐观进取精神, 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福利、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和计划,对全省残疾人事业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省残联分设主席团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及各专门协会,每届任期5年。残联的决策系统是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中残疾人占半数以上,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理事会为省残联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理事长由主席团推荐、省政府批准任命。省残联下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截止1995年底,全省14个地、州、市、甘肃矿区和85个县 (市、区)、1 690个乡(镇、街道) 均成立残联组织, 11 785个村委会、居民委员会,375个福利企业事业单位、3个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相继成立残联、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小组,已形成全省范围的残疾人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