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
1956年甘肃省在天水、榆中、临洮、武威4县建立乡财政试点,并制定“关于试建乡镇一级财政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但未在全省展开。1984年, 又在武威、酒泉、皋兰等县, 建立乡财政试点, 并制定 《甘肃省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其中规定了乡财政收入和乡财政支出,并规定乡财政收支必须提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协助和监督乡(镇)所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征收各项收入和管理各项专款支出。截止1996年底, 全省1 571个乡 (镇) 已建立乡财政所1 400个, 配备乡财政干部4 8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