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粮食销售
农村粮食销售,主要指经、牧民定销和农村返销。1953年实行粮食统销起, 凡根据国家计划种植经济作物和从事牧业生产的棉农、麻农、瓜农、菜农、牧民,按政策规定向国家交售农、畜产品,其所缺口粮纳入国家粮食供应范围。供应标准,不低于邻近粮食产区同等口粮水平。返销是指国家从商品粮中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 按规定价格供应农村缺粮农民的一种销售形式。返销对象包括粮产区的特殊困难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缺粮户和贫困地区没有解决温饱的常年缺粮户。供应范围包括口粮、种子和饲料。这对于稳定农村形势,帮助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1977年, 放宽了农村销售, 全省年销量由原来的3~4亿公斤增加到5亿公斤。1993年城乡粮食销售全部放开后, 每年对贫困地区下拨专项定购粮指标用于救灾救济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