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西”移民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陇中苦瘠甲天下”的贫困问题,1983年国务院设立“三西”农业专项资金,甘肃省以定西为代表的中部20个干旱、半干旱县区和以发展商品粮为主的河西走廊地区,被列入“三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为促使这些贫困地区群众达到“四有”(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基本解决温饱,国务院“三西”农业建设领导小组、甘肃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业建设方针是抓水——移民——扶贫。帮助“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贫困群众,走出山区,异地开发,解决温饱。移民范围主要是: 中部干旱、半干旱、石山、边远、高寒阴湿山区的定西、会宁、靖远、景泰、永靖、东乡、通渭、环县、静宁、陇西、古浪等县 (区) 以及1993年后三西资金向南部延伸的宕昌、武都、礼县、临潭、舟曲等县的贫困群众。条件一是本人自愿,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写出申请,县、乡审查批准;二是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三是超计划生育、鳏寡孤独、痴呆病傻不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