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议会行政机构
瑞典王国议会为行使职权而设立的工作部门,分为内部行政机构和外部行政机构两大类。内部行政机构主要有主席团、常设委员会办公室、议会行政处、秘书处。外部行政机构有瑞典银行、国债处、议会审计员处、议会监察处。内部行政机构主席团由议长1人、副议长3人组成,负责主持议会会议,领导议会各个部门的工作。议会行政机构还有选举委员会、外事咨询委员会、上诉委员会、薪金委员会、战时委员会、议会监察委员会等。议会行政机构成员由各议会党团指派,其中,选举委员会和主席团须由议会选举或任命。议会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监督和审查政府的各项工作; 负责监督和审核国家财政、经济情况; 负责监督文武官员、法官执法守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