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一分殊宋明理学关于一理与万物、一理与万理关系的重要的哲学和伦理学命题。北宋程颐称道张载《西铭》是“明理一而分殊”(《张子全书》卷1),朱熹则说“《西铭》通体是一个理一分殊,一句是一个理一分殊。”(《朱子语类》卷98)并进一步采纳了佛教华严宗“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和禅宗“月印万川”等思想,发挥了《西铭》中的观点,系统阐发了“理一分殊”的理论。他说:“理一分殊,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及在人,则又各自有一个理。”(《朱子语类》卷1)“本只一个太极,而万物各有秉受,又各自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语录》卷94)就是说,整个宇宙有一个总的理,它是万物的根本,即所谓“理一”;而万物各自有一理,即所谓“分殊”。万物各自的一理是宇宙总体一理的体现。这个“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同上书),它具有道德属性。 “太极只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同上书)。朱熹认为,“理一”是指人物以天地为父母,天地以人物为子女,因此以乾为父,以坤为母,有生之类,无物不然;“分殊”是指人人各亲其亲,各子其子。他说:“天地之间,人物之众,其理本一,而分未尝不殊也。”(《朱子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1)知其理一,所以为仁,便可以推己及人;知其分殊,所以为义,故爱必从亲人开始。他以“理一分殊”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合理性作论证。 理一分殊宋明理学用语。程颐称道张载的《西铭》一书,说它“明理一而分殊”。并说:“万物皆是一理”,“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认为宇宙间有一个最高的“理”的体现。南宋朱熹借用佛教“月映万川”说加以解释:“本只是 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各自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而见,不可谓月已分也。”并认为万物同出一理,理又同出 一原,但由于事物所居位置不同,理的体现亦各有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