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克黑德棉花法Bankhead CottonAct1934年国会通过,作为对农业调整法的补充。该法规定了全国棉花生产量。个人超出生产定额的部分,必须按市场价格的50%纳税,税款不低于每磅5美元。该法是旨在加速恢复农业生产的初期新政立法的一部分。最高法院宣布农业调整法无效后,国会于1936年废除了班克黑德棉花法。 班克黑德棉花法Bankhead Cotton Control Act联邦政府制定的《农业调整法》的补充法案。由众议员班克黑德(W. B. Bankhead)提出,1934年4月21日国会通过。旨在削减棉花生产,加速农业生产的恢复。规定由农业调整署确定棉花生产的定额,对超过定额部分棉花的销售课以50%的禁售税。1936年1月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农业调整法》违宪,该法亦于同年2月10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