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建设监理
环境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前期立项、污染治理技术设计选型、施工招标、建设施工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等五个阶段的任务和职责。
可行性研究列项阶段。对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 环境工程、限期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求可行性研究、评价单位重新完善补充修改,尽其合理化、经济化、可行化。协助办理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污染治理技术设计选型阶段。组织评选最优设计方案,协助选择设计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协助设计部门作出符合企业生产、污染治理工程的布局规划,或符合报批规划管理部门的设计图; 负责审查设计施工图的概、预算值。
施工招标阶段。主要是与招标管理机构共同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针对目前污染治理技术中特殊污染物的不可比性技术施工,向招标管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协助业主与承包建设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编写开工报告。
建设施工安装阶段。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限期治理环境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到不影响正常生产活动,还不得影响污染物排放与处理设施的衔接。检查施工质量进度,组织工程质检部门验收隐蔽工程,检验环保设备性能质量,核校安装调试质量,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以达到设计要求,审查工程结算。
验收运行维护阶段。负责准备提交环保部门的验收资料,培训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解决主体工程排污不稳定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的影响,寻求稳定调度的优化方案。负责向设计、施工单位反馈运行质量,处理索赔问题。
环境工程监理机制具有如下重要特征:
❶环境工程监理机制追求的是建设全过程的最优效益。环境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必须靠依法成立的环境工程监理机构这一组织来保障,业务经费来源于监理酬金,不增加政府负担。环境工程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环境工程进行管理,对业主负责,属有偿服务,其中业主是环境工程建设单位,即治理污染的排污企业,也可是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还可以是政府。如环境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受政府委托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工程进行监理。
❷环境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我国 《环境保护法》 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 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规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要求,环境污染达标验收技术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施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些都是环境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也是衡量监理任务完成的标准尺度。
❸环境工程监理机构应是知识密集型组织。由于环境工程的特殊性,技术的复杂性,环境工程监理单位应该是一个知识集约型组织,要集各类专业人才对工程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专业人才主要包括环境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安装工程、技术监督、经济财务专家。根据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为了科学监管,监理单位内部可分以下机构设置: 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工程设计优化、施工合同招标、建设施工质检、设备安装校准、验收运行保障、资金效益审计等。
环境工程监理具有协调性、社会性、制约性、公正性。一是环境工程的完成是由多个部门来完成的,工程设计一般要委托勘察、设计单位来完成;工程建设物资设备要靠相应的生产厂家供应组织;建设安装、调试靠施工单位完成。一项工程建设需要社会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和紧密配合,即协调性。二是环境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承担业主所谓 “工程指挥部” 的业务,使业主可以集中力量从事正常经营生产活动,可节省筹建指挥部的开支,即社会性。三是工程监理系统是科学化、社会化组织,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管理具有相应的权力,就可以制约施工、设计单位对项目的随意性,以避免管理失控,即制约性。四是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与设备制造企业关系都是独立的第三人,受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是委托合同关系,按合同提供知识产品,是受法律保护的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