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学吸收环境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研究环境保护法的客观和理论依据、环境保护法律关系以及环境保护法的内容、体系、司法实践效果及其产生和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参见“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学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水、气、声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的法学分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各国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状态失调问题逐渐突出,形成全球性公害,引起普遍重视。因此,许多国家相继制定各种环境保护法规,越来越多的人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从而产生了环境保护法学。我国环境保护法学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研究内容主要有:1.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原则和规范;2.环境保护法的渊源;3.环境保护法的对象和范围;4.环境保护法学的不同观点和思潮;5.国外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现状和发展动向等。
环境保护法学见“法学”中的“环境保护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