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王颁剖棺复仇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王颁剖棺复仇案

王颁剖棺复仇案

此案发生于开皇九年(公元589年)。王颁是太原人,其父王僧辩为南朝梁之太尉,平侯景之乱时,将王颁留于荆州作人质。北周攻陷荆州,王颁随周师入关中。其父后为陈武帝所杀。开皇九年,王颁“献取柯之策”;灭陈之日,王颁召集其父旧部士卒,“得千余人,对之涕泣”。并于当天夜里,发掘陈高祖的陵墓,剖其棺。王颁遂将其尸焚化,取其骨灰,“投水而饮之”。事后自缚,向晋王杨广归案请罪。杨广表奏其状,文帝对此却说:“朕以义平陈,王颁所为,亦孝义之道也,朕何忍罪之!”遂舍而不问。不过也下诏,对陈高祖、世祖、高宗的陵,分别派人看守起来。古人视残害尸体,如焚烧、肢解人等,视为恶性犯罪,罪入“十恶”中的“不道”,其罪按斗杀罪减一等处刑。王颁为父报仇,“发陵”、“剖棺”、“焚尸”、“饮灰”,其行令人发指,隋高祖却称其为“亦孝义之道也”,可见,杨坚虽“不悦儒术,专尚刑名”,但事关封建纲常的“忠孝”之时,仍不免因礼破法。王颁也因此名载《隋书·孝义传》。

☚ 父老对诏失旨案   “空致劳扰”案 ☛
00001082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