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澍霖
浙江南山人,1910年生。中央政治大学法律系肄业,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第十期结业。曾任国民党辽宁省党部委员,辽宁省临时参议会议员,国民大会代表等职。1948年当选为第一届监察委员。1949年去台湾,续任台湾当局“监察委员”。1987年任国民党“监察院”党部书记长。1993年辞去“监察委员”职务。1969年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届候补中央委员,1976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一届候补中央委员,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93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997年8月续聘为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