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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王弘义流放杖死案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王弘义流放杖死案

王弘义流放杖死案

王弘义因告密授游击将军,武则天天授年间,升一为殿中侍御史。他与来俊臣共同罗织陷害唐宗室及朝臣,被时人称为酷吏。王弘义审讯囚犯时,手段极为残忍。例如逢暑月审囚,于小房中积蒿草,再施以毡褥,将囚犯关入;凡入其室者,须臾便欲气绝,若按审问者之旨妄自诬引,则放其出。他曾与来俊臣一起移文州县,州县见王弘义的文牒则恐惧;王弘义乃自夸说:“我之文牒,有如狼毒野葛也。”延载元年(公元694年)九月,来俊臣坐赃贬为同州参军,王弘义亦坐事流琼州。流徙途中,王弘义假称有敕追其还长安,私自北返。当时侍御史胡元礼正奉使岭南道,行至汉北,与王弘义相遇。按问之下,得其诈称有敕的奸状,王弘义词穷,乃对胡元礼说:“与公为同类。”胡元礼说:“足下任御史,元礼任洛阳尉;元礼今为御史,公乃流囚,复何同类!”遂杖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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