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资伯克官名。玉资维吾尔语为“百”。玉资伯克“征收百户粮赋”,即百户长。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裁撤。 玉资伯克 玉资伯克官名。清代在回部地区专设,掌征输赋税。《清史稿·职官志四》: “玉资伯克: 〔掌百户征输。伊犂70人,喀喇沙尔,库尔勒4人,布古尔2人,俱七品〕。” ☚ 玉府中士 玉宸院乐长 ☛ 玉资伯克 玉资伯克维吾尔族官名,又译羽滋伯克,为yuzbeg的音译,yuz(玉资)为数词“100”。此伯克又译玉孜巴什,原音为yuzbax,bax意为“头”,引伸为“头目”、“长官”,“玉孜巴什”意为“百户长”,“玉资伯克”也为此意。此伯克专管征收赋税钱粮。清朝统一新疆后,在维吾尔族聚居区实行伯克制,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规定,玉资伯克的官阶为七品,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废止。 ☚ 纳克布伯克 哈孜伯克 ☛ 玉资伯克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