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城市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发展对外贸易而设置的实行优惠政策的特殊城市区域。1979年,我国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城市经济特区。1990年,开发上海浦东,使上海浦东新区享有特区的某些政策。我国的特区城市与其他地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 特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外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三资”企业为主。(2) 特区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特区的产品以外销为主。产品外销使特区经济与国际市场息息相关,因而,经济活动要与国际市场接轨,即要以市场调节为主。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这一特点尤为突出。(3) 特区实行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涉及税收、用地、投资、外商出入境、财政等方面。如对厦门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对上海浦东新区在金融、贸易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等。(4) 特区地方政府享有较多的经济管理自主权。如在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上,特区政府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深圳、厦门还享有地方立法权。我国的特区城市发挥了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作用,以及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完成我国统一大业中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