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统计
物资流转情况的统计。实际工作中,中国习惯上称生产资料为物资,而称消费资料为商品。这是过去长期实行集中计划经济,只承认消费资料为商品而不承认生产资料为商品的观点在实际工作中的反映。物资流转习惯上称物资供应,物资统计反映物资购、销、存动态。
中国物资统计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布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物资部是国家专管物资供应的职能部门。物资部系统经营物资的购、销、存统计是中国物资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资统计的范围,包括: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工业企业,使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建设活动的消费单位,以及从事生产资料供销活动的物资经营管理部门。主要指标有:主要工业产品本期收入量、拨出量和库存量,主要工业产品本期实际供货量、交国家合同量和欠交国家合同量,主要物资本期止累计消费量与期末库存量,主要物资消费量按使用方向分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主要物资库存按行业、经济类型分组等。
物资收入量又称进货量,指从事生产、基建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报告期已经收到的并已办理验收手续的物资数量。未验收和在途的物资不能作为收入量。
物资库存量,指停留在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各个环节尚未被消费(使用)的物资。按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分为生产库存、流通库存和国家储备3种。生产库存,指生产和基建单位库存;流通库存指物资部系统和各产品主管部门销售机构的库存;国家储备指国家储备机构掌握的库存。社会物资库存量是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它一方面是社会物资供应能力的反映;另一方面,库存物资总量的较大升降变动,又是经济运行的基些问题的反映。
产品供货量,是反映产品列入国家统一分配的生产企业,根据国家供货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及时间、地点,向需用单位供货的指标。衡量生产企业供货任务完成情况的指标是产品供货合同完成率。供货合同完成率可以按实物量考核也可以按价值量考核。它是合同量减欠交量的差除以合同量的商。
物资消费量指物资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被使用的量。统计上区分为生产消费、经营维修消费、更新改造消费和基本建设消费等。其中生产消费指产品生产的物资消耗,包括原材料、燃料和辅助材料消耗;经营维修消费指为使企、事业单位设备、厂房、仓库,以及非生产性建筑,恢复和维持现有生产能力而进行维修时的物资消费;更新改造措施消费指在现有设备和厂房的基础上,利用折旧基金、技改贷款、技改拨款等资金对企业、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的物资消费,与之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福利设施等工程的用料消费也在其内;基本建设消费指从事基本建设的所有单位用于基建工程及预制构件等方面的材料消费。
物资部系统的物资购、销、存统计,是以物资部系统的经营活动为统计对象。凡物资部系统各经营单位从物资部系统外购进的物资,统计入物资纯购进总值,从系统内其他单位购进的不统计在内;凡物资部系统各经营单位向系统外单位销售的物资,统计入物资纯销售总值;物资部系统物资库存为所属各单位物资库存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