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利益wù zhì lì yìматери льная заинтересóванность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亦称“经济利益”。推动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因素。社会生产关系具体表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物质利益。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为了经济利益。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建立,是形成劳动者物质利益根本一致的前提,但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由于存在着以国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因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要统筹兼顾,防止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 服务观念 物质利益观念 ☛ 物质利益 ☚ 经济利益 经济范畴 ☛ 物质利益又称“经济利益”。人们进行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它表现为人们的经济关系,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物质利益、集体或集团物质利益、阶级物质利益、国家或民族物质利益。根据效用的不同,可分为眼前物质利益、长远物质利益。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基于不同集团的物质利益的对立。
物质利益又称“经济利益”。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物质动因。社会生产关系首先表现为物质利益关系。在阶级社会中物质利益集中表现为阶级的利益,人们进行阶级斗争,最终也是为了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Material Interests亦称“经济利益”。人们进行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在经济上的得益。只有在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物质利益能得到不同程度改善的条件下,他们的能动性才能以积极的状态发挥,从而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物质利益总是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当事人的物质利益,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 物质利益见“经济利益”。 物质利益即经济利益,人们进行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的物质动因或最终目的。从时间上可分为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从范围上可分为个人利益、整体利益或阶级利益。 物质利益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它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整个过程中,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本质。人们进行生产,直接就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在阶级社会,对立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最终是由于物质利益的相互对立。人类的其他一切社会活动,也都是最终基于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当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从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就需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仍存在某些矛盾,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 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亦称“经济利益”。推动人们社会活动的重要因素。社会生产关系具体表现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物质利益。“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像一根红线贯穿着党的一切文献”的“基本观点”是,人们的“每次行动”都是“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页、第537页)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是为了经济利益。剥削阶级的仁义道德一方面是掩盖其阶级私利的虚伪说教,另一方面是诱使劳动者放弃自身经济利益的欺骗宣传。无产阶级不仅为本身的物质利益而斗争,更要为全人类的解放,即其经济利益而奋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是形成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根本一致的前提,但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由于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因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要统筹兼顾,不能只片面强调某一方面,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对物质利益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50年代曾就劳动者的个人物质利益能不能和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的问题展开争论。一种意见认为现实生活证明了二者能够结合。“比如开展劳动竞赛,正确的工资奖励制度,发展农业互助合作,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等都是这样。(《关于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结合问题来稿综述》,《学习》1955年第10期)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结合。他们认为个人利益“属于资产阶级范畴,在资本主义没消灭前,是不能结合的”。(出处同上文)60年代曾就物质利益原则同社会主义优越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一种意见认为“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所以,对这个原则运用得越好越充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就表现得越大越明显”。(乌家培:《略论物质利益的性质》,《经济研究》1955年第8期)另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取决于物质利益原则运用得好坏。“如果按着这种说法,那么不计报酬忘我劳动的地方就是社会主义优越性最差的地方,这当然是违背事实的。”(狄文:《也谈物质利益原则的性质——和乌家培同志商榷》,《经济研究》1959年第12期)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对物质利益问题作了进一步深入讨论。对物质利益的性质问题认识比较一致,大都从不同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方面进行探讨,也有少数意见从其他方面论述。一种意见说:“物质利益的性质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物质利益。”(王呈道等:《要善于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广西日报》1978年11月29日)另一种意见说:“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他们在物质利益上是极端利己主义。他们靠剥削劳动者发财致富”,“小私有者抱有个人主义的物质利益观”,无产阶级“把实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自己最高利益”。(杨春长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解放军报》1980年6月26日)在物质利益原则是不是各个社会共有的原则问题上意见是对立的。一种意见认为是一切社会共有的范畴。另一种意见认为:“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范畴,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马骠:《略论物质利益原则》,《南开大学学报》1978年第4、5期)一般认为我国宣传方面在10年动乱期间片面否定物质利益,以致造成思想混乱,在相当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这种状况本身就说明物质利益原则的客观性质。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正本清源,对物质利益原则作了实事求是地宣传,使过去的混乱认识得以澄清。但在“高消费”的片面认识影响下,宣传了一些脱离我国当前生产发展水平的、不适当的超前消费思想,助长了我国经济困难,这种状况正在得到纠正。 ☚ 所有权和经营权 宗教经济 ☛ 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指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中满足人们经济需要的生产成果。物质利益是社会关系的基础,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因,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一般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在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体现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基础和前提,是高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根本的社会主义利益。集体利益是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中重要的一环。在中国集体物质利益表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物质利益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物质利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物质利益是由现阶段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特点所决定的,它体现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的全面经济核算制的关系中。必须看到和落实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利益。要通过“组织人民、领导人民、帮助人民发展生产,增加他们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文化程度”。(《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564页)具体对生活消费品的分配,要做到使那些付出劳动量大,对社会贡献多的劳动者能够有更多的所得和享有更多的物质利益。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同时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基本要求。在处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关系时,要把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同其劳动成果联系起来,在处理国家同集体利益关系时,要把企业或地方的物质利益同其经营效果联系起来,从而使个人、集体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劳动成果和经营成果。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有机地正确地结合起来,就能使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地高速度地向前发展。 ☚ 商业内部调拨价格 集体福利 ☛ 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又称 “经济利益”。指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它是人们进行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获取发展自身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资料以及谋取切身的经济利益,是人们进行生产和活动的直接目的,其他社会活动也无不同物质利益有关。物质利益贯穿于整个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中。从范围分,有个人物质利益和集体、整体或阶级物质利益等区别; 从时间分有眼前物质利益和长远物质利益区别。当人类活动及劳动者在付出后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时人们就会在积极的状态下发挥作用,生产和社会活动就会较快地发展。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定的社会阶级的物质利益的基础,任何阶级之间的斗争,都是基于不同阶级的物质利益的。 ☚ 最终产品 再生产 ☛ 物质利益materi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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