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国传统的缔结婚姻的方式和程序。即,婚姻需遵从父母的意志、通过媒妁撮合而成。“媒妁”的含义,《说文》中解释为“媒,谋也,合二姓。”妁通酌,含商议之意。媒妁的本意是“谋求商酌。”以后被用来专指沟通婚姻双方的人。我国周代已有婚姻必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诗经·齐风》)春秋战国时已设有专司嫁娶的官吏,《管子·入国篇》载:“凡国度,皆有掌媒。”以后各代也沿袭此制,设专职或兼职的媒官。至封建社会中后期,官府对日常生活的管理弱化,媒官成为可有可无的事情。由于媒官只是掌管婚事,实际上奔走于联姻双方,充任媒妁的一般是民间的老妇人,她们或者由地方长老保荐,或者由能言善辩的老妇自任,有的还以此为谋生手段。也有的婚姻是由双方父母相中后,拜托亲朋好友中的老妇充当媒妁,以示婚姻合乎正规礼仪。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被作为唯一合法的成婚方式。但实际生活中,二者的程度有所不同,婚姻必遵从父母之命被载入典律,强制执行。违反者,视为大逆不道可以“不孝”罪名论处。媒妁之言只是一种合乎礼仪的成婚方式,《唐律疏义》中讲:“为婚之法,必有行媒。”但唐律及历代典律中并无不具备或违背媒妁之言的惩罚条例。中国古代媒妁对于婚姻的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隔绝,择婚范围十分狭小,只有通过中间人才能沟通双方,结为良缘。其次,由于国家职能尚不发达,政府一般不直接管理婚事,媒妁又兼有社会承认和监督之意。再则,由于儒教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从权贵富豪到平民百姓都十分重视“男女授受不亲。”为防止当事人私订终身和父母纵容、包庇子女私通,需中间人来证婚。正如后汉班固所说:“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何?远耻防淫佚也。” ☚ 包办婚姻 逼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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