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爰书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爰书yuán shū记录犯人口供的文书。柳宗元《酬韶州裴曹长使君》:圣理高悬象,爰书降罚锾。 古代名物 > 函籍類 > 公文部 > 公文 > 爰書 爰書 yuánshū 記録囚徒供詞的文書。多見於秦漢。猶後代之招狀。《史記·酷吏列傳·張湯》:“[張]湯掘窟得盗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司馬貞索引:“韋昭云:‘爰,换也。古者重刑,嫌有愛惡,故移换獄書,使他官考實之,故曰傳爰書也。’”《漢書》顏師古注:“爰,换也,以文書代换其口辭。”王先謙補注:“傳爰書者,傳囚辭而著之文書。” 爰书yuán shū官府的文书,用于记录囚犯供词。《汉书·张汤传》:“传~~,讯鞠论报。” 爰书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或司法案件的审讯记录、报告书。初见于《汉书·酷吏列传》:“(张)汤……传爰书,讯鞠论报”。颜师古注:“爰,换也,以文书代替其口辞也。”王先谦《补注》:“传爰书者,传囚辞而著之文书。”按《史记》司马贞索隐引韦昭曰:“爰,换也。古者重刑,嫌有爱恶,故移换狱书,使他官考实之,故曰‘传爰书’也。”爰书早在秦代已广泛应用,仅秦墓竹简中,就发现有供词、记录、审讯、报告、执行等多种形式的爰书,并有一定的格式,如“讯狱”爰书书写格式如下:谨告某县负责人:男子某被审讯,供称:“是士伍,住在某里。”请确定其姓名、身分、籍贯,曾犯有何罪,判过什么刑罚或经赦免,再查问还有什么别的问题,要派了解情况的人依法查封看守,确实写录,将所录全部回报,谨告负责人。到清朝,还继续使用,《清史稿·职官志·刑部》载:“岁八月,会九卿、詹事、科道公阅爰书,核定情实。”其内容包括司法案件的诉讼、供辞、现场检验的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告等。 爰书古代称诉讼案件的供词笔录、记录和报告书等。《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爰书:以某数更言,母(无)解词,治(笞)讯某。”《史记·张汤传》:“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索引》引韦昭:“爰,换也,古者重刑,嫌有爰恶,故段换狱书,使他官考实之,故曰传爰书也。” 爰书秦汉时期记录囚犯、告发人和争执双方供词的文书。《秦简·封诊式》保存各种“爰书”。如“盗自告”爰书: “某里公士甲自告曰: ‘以五月晦 (即末日) 与同里士五 (伍) 丙盗某里士五(伍) 丁千钱,毋 (无) 它坐,来自告,告丙。即令史某往执丙”,就是一则记录某里公士甲报案情况的爰书。《汉书·张汤传》注解释: “爰,换也,以文书代替其口辞也”。 爰书秦汉法律文书之一种。内容是关于诉讼案件的诉辞、口供、证辞、现场勘查、法医检验的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诉讼案件的报告。《秦简·封诊式》中的“黥妾”、“盗自告”、“讯狱”、“贼死”、“经死”、“迁子”、“出子”的爰书,就记录了上述内容。 爰书 爰书秦汉时期的一种法律文书。《睡虎地秦墓竹简》记有不少《爰书》,或为囚徒供辞的记录,或为人犯自首的狱词,或为法吏现场检验的笔录,均具有法律效力。 ☚ 弹文 供状 ☛ 爰书一种专用之法律文书。多指记录囚犯供辞之文书。《史记·张汤传》:“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舎。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爰书”,即供辞记录。但从出土简牍实物文字内容考察,称“爰书”者非仅限于供辞,凡具文字证明而有法律效力者皆可称之。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中“盗自告□□□爰书:某里公士甲自告曰:‘以五月晦与同里士五(伍)丙盗某里士五(伍)丁千钱,毋(无)它坐,来自告,告丙。’即令史某往执丙。”此即为供辞。《居延汉简甲乙编》九六·一:“始建国三年正月,驿马病死爰书。”同书五二·十二“□当远里公乘王同,即日病,头恿寒炅,小子与同燧□□饮药廿齐,不□,已如爰书,敢言之。”此即为证明某事以备查询之爰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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