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帅 烽帅官名。边境守军为防范外侵,置烽火台以报警联络。有警时燃火为号。设兵守之,置烽帅官掌之。《唐六典》: “凡烽候所置,大率相去30里,其通边境者,筑城以置之。每烽置帅一人,副一人。” 《北周六典》:“唐烽帅之名,盖犹循北周旧制。北周有烽帅。” ☚ 封禅经度制置使 冯相氏 ☛ 烽帅守烽吏名。汉代边郡有督烽掾,北周则有烽帅,隶于镇戍。任此职者见《周书·齐炀王宪传》:子贵,“出为豳州刺史,白兽烽经为商人所烧,烽帅纳货,不言其罪。他日,此帅随例来参,贵乃问云:‘商人烧烽,何因私放!’烽帅愕然,遂即首服,其明察如此。”唐沿置,《唐六典》说:“凡烽候所置,大率相去三十里,其通边境者,筑城以置之。每烽置帅一人,副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