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松香库事件huoshɑo sonɡxiɑnɡku shijiɑn
1968年6月8日,三原县两派造反组织在仓库区武斗,致使国家战备松香库被烧。大火从上午6时40分直烧到下午6时,共烧毁松香2782吨,并烧毁了库区附近的三原县医院、天主教堂、三座仓库和部分职工宿舍。周恩来总理获悉后,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仓库”。但因火势过猛,松香付之一炬,损失达1000多万元。1970年11月15日,三原县召开公判大会,对故意纵火烧毁国家战备松香库的罪犯及其他罪犯共计46人作出公开判决,依法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14人,免刑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