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澳人治澳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澳人治澳 澳人治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即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的通俗说法。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不派人来管理,而由澳门当地人自行管理。鉴于澳门居民中96%以上是中国同胞,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域,考虑到澳门历史和现状的某些特点,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国籍、种族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有权参与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生活。澳门基本法还明确允许作为永久性居民的外国人参加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和行政机关,但无论怎样,政权机关的组成必须符合国家主权的性质,符合澳门居民的组成结构。因此,澳门基本法落实 “澳人治澳”原则时,区别不同情况,针对不同职务的重要程度和工作性质,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组成提出以下要求: 特别行政区行政和立法机关必须由永久性居民组成,在特别行政区任职的公务人员除原在澳门任职的留用人员、葡籍和外籍顾问、某些专业技术人员和初级公务人员之外,皆必须是永久性居民;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会的委员、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和副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必须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 一国两制 五十年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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